港澳旅遊資訊

旅遊活動 首頁 旅遊活動
 
非保健食品宣傳減肥功效,以“小怪瘦”問路的樂恩會何去何從?
2021.2.11

文章来源:由「百度新聞」平台非商業用途取用"http://dy.163.com/article/G09D55O005373BUU.html"

在上篇報道中,我們了解到了樂恩團隊的發展歷程,在本篇報道中,我們將著重關注的是樂恩旗下有哪些產品,以及現行的獎金制度有何特色。  特殊膳食,減肥功效  目前,樂恩旗下主要有三款產品,分別是牛蒡茶、小怪瘦奶昔(搭配有能量棒)、小怪瘦膠原蛋白肽(新品)。比起新品,“樂恩小怪瘦牛蒡奶昔”在過去這些年間里憑借積累下來的人氣,普遍受到了經銷商們的廣泛推崇。  有資料稱該產品具有減肥作用,而且還是全面均衡減肥。      經查,“樂恩小怪瘦牛蒡奶昔”的生產許可證編號為SC12433011007301,生產廠家為杭州衡美食品科技有限公司,該產品對應的品種明細為其他特殊膳食食品(其他)。    產品包裝:    據悉,特殊膳食食品是指為滿足特殊的身體或生理狀況和(或)滿足疾病、紊亂等狀態下的特殊膳食需求,專門加工或配方的食品。其營養素和(或)其他營養成分的含量與可類比的普通食品有顯著不同。但特殊膳食食品并不具備保健食品或者藥品的資質,因而也不能宣傳相應的功效。特殊膳食食品標簽與保健食品標簽的明顯區別是:保健食品在標簽上可以宣傳產品的功效,在標簽左上角必須印上保健食品的專用標志和衛生部的批準文號;特殊膳食食品是不能在標簽上宣傳產品的功效的。  除了奶昔,“小怪瘦能量棒”本質上也并非藥品或保健食品。    經查,杭州衡美食品科技有限公司的經營范圍并不包括保健食品或藥品生產銷售。    然而,另有圖文資料表示該產品和奶昔組合可以起到減肥作用。      綜上所述,上述產品都不是保健食品,更不是藥品。根據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關于保健食品的相關規定,具有“減肥”功效的食品一律歸為“保健食品”。《食品安全國家標準預包裝食品標簽通則》(GB7718-2011)同時規定,非保健食品不得明示或者暗示具有保健作用。    然而,有經銷商在朋友圈中明確聲稱小怪瘦系列產品可以幫助消費者月瘦8到20斤,含有不科學的斷言以及減肥功效的保證。    公眾號“樂恩小怪瘦牛蒡茶”的說法則略有出入:小怪瘦10天減脂5到10斤。    同時,該公眾號還聲稱“小怪瘦具有與眾不同的減脂功效,即安全不反彈”。    “減肥成功不反彈”的說法也見諸于樂恩控股的官方微博的封面圖中。  調查發現,這張圖片的最初來源是樂恩官網。  而事實上,國家市場監管總局在《關于防范保健食品功能聲稱虛假宣傳的消費提示》中,就曾明確指出“不反彈”屬于“常見的保健食品功能聲稱虛假宣傳表述”。    當非保健食品廣告宣傳保健功能時,可依據《廣告法》第九條第(十一)項的規定以及《食品安全法實施條例》規定禁止的情形對其定性。食品廣告宣傳保健功能,是對其性能和功能的一種描述。《廣告法》第二十八條第二款第(二)項規定,商品的性能、功能與實際情況不符,對購買行為有實質性影響的,可以認定為虛假廣告。非保健食品廣告宣傳保健功能,是對食品本身性能和功能的虛假描述,容易引起消費者的誤解,可以虛假廣告對其定性。《廣告法》第四條指出:“廣告不得含有虛假或者引人誤解的內容,不得欺騙、誤導消費者”。  此外,還有資料存在通過宣傳該產品成分的功效,進而暗示產品本身具有其他功效的行為。    我國《食品廣告發布暫行規定》第十三條指出,“普通食品、新資源食品、特殊營養食品廣告不得宣傳保健功能,也不得借助宣傳某些成分的作用明示或者暗示其保健作用”。  針對食品、保健食品欺詐和虛假宣傳問題,國務院食品安全辦、公安部、商務部、國家食藥監總局等9部門曾聯合發布了《食品、保健食品欺詐和虛假宣傳整治方案》,在全國范圍內部署了食品、保健食品虛假宣傳整治工作,旨在加強對食品、保健食品生產、經營和進口單位履行主體責任的監管,嚴厲打擊違規營銷宣傳產品功效、誤導和欺騙消費者等違法行為。北京大學公共衛生學院教授、博士生導師,保健食品和新食品原料審評專家李可基更是曾發聲呼吁,在相關部門加強監管的同時,食品生產經營者一定要切實履行主體責任,消費者也要不斷增強消費安全意識,提升辨別食品、保健食品欺詐和虛假宣傳行為的能力。  但與此同時,各種所謂的“小怪瘦減肥成功案例”在網上也早已是洶洶而至。                豎版無縫滑動多圖  顯然,上述案例的出現,還將涉及使用他人名義保證或以暗示方法使人誤解其效用的行為。有業內人士指出,任何產品的廣告都應當真實、合法,不得使用他人名義保證或者暗示產品功效誤導消費者。  看上去,各種通過小怪瘦實現減肥和蛻變的案例比比皆是,但在實際調查過程中,我們在咨詢樂恩產品的減肥成效時,原樂恩經銷商阿雪(化名)卻明確表示:根本沒有效果。  說到違規宣傳,樂恩官網自稱其是“中國第一體系微商平臺”的說法自然不得不提。    我國《廣告法》第9條明確規定,廣告不得使用“國家級”“最高級”“最佳”等用語;國家工商局還曾明確答復,“頂級”“極品”“第一品牌”是與“國家級”“最高級”“最佳”含義相同的絕對化用語,也不得使用。  抗癌治病?無稽之談  更夸張的是,還有宣傳圖片顯示:“小怪瘦減脂是治療高血壓的有效措施。”    關于宣傳樂恩旗下產品可以治療疾病的廣告并不只此一例,有樂恩經銷商在微博上曬出案例聲稱:67歲老人喝小怪瘦兩個月減脂19斤,脂肪肝也在慢慢好轉。    還有一些公眾號表示樂恩牛蒡茶具有“三降配四補、兩抗安神輔通便”的神奇作用:即降血糖,降血壓,降脂減肥;補鐵補血補鈣補腎壯陽;抗癌抗衰老,安神助睡眠,通便調理便秘。    更有宣傳圖片指出樂恩牛蒡茶具有降脂減肥、預防三高、預防癌癥、預防心血管疾病、預防腦中風和心臟病等多重功效。      值得一提的是,樂恩官網也曾就樂恩牛蒡茶可以抗癌、降三高等說法大書特書。2019年版本的官網:    2021年版本的官網:        而實際上,樂恩牛蒡茶也并非保健食品或藥品。    對此,《廣告法》第十七條指出,“除醫療、藥品、醫療器械廣告外,禁止其他任何廣告涉及疾病治療功能,并不得使用醫療用語或者易使推銷的商品與藥品、醫療器械相混淆的用語。”  根據我國《反不正當競爭法》第24條第1款規定,經營者利用廣告和其他方法,對商品作引人誤解的虛假廣告的,監督檢查部門應責令停止違法行為,消除影響,并可根據情節處1萬元以上20萬元以下的罰款。《反不正當競爭法》第24條第2款規定,廣告經營者在明知或應知情況下,代理、設計、制作、發布虛假廣告的,監督檢查部門應當責令停止違法行為,沒收違法所得,并依法處以罰款。  據資料介紹,樂恩牛蒡茶是由徐州旺達農副產品有限公司生產的。    經查,在2013年,該公司因發布宣傳保健功能食品廣告的行為,遭到徐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的行政處罰。決定書文號:豐工商案〔2013〕00355號。    在剛剛過去的2020年11月,該公司還淪為了沛縣人民法院公示的被執行人。    最后,我們再來了解一下樂恩新品——小怪瘦膠原蛋白肽。    有經銷商聲稱該產品屬于保健食品,并具有減少皺紋數量、提高肌膚持水度等多重功效。    但實際上,該產品的生產許可證號為SC10644050700110,生產廠家為仙樂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屬于普通食品。    揭底制度,股權激勵  文章的最后,我們再來了解一下樂恩的獎金制度。據經銷商阿倩(化名)分享如下:      2020年11月11日,樂恩小怪瘦正式發布了股權激勵制度。華一世紀專門為樂恩小怪瘦量身定做股權激勵方案。按照公眾號“樂恩控股”的說法:“林芳芳總裁花了輛寶馬的錢,找了中國第一的公司來做這一件專業的事。”    事實上,在此之前,《華一股權》這本書就對林芳芳本人產生過很大的觸動:“哪怕我現在的公司才剛剛起步,我也希望這份事業在未來不僅僅是我一個人的,在未來我能夠更科學合理運用股權,借此吸引更多優質人才把平臺做大。”官網顯示,2019年6月14日,2019樂恩集團高層游學密訓第二季中樂恩正式啟動了股權分配計劃,首批原始代理成為小怪瘦股東合伙人。  那么在眼下該如何拿到樂恩的股權呢?據經銷商介紹,團隊業績達到400萬元以上就可以得到公司的股權,長期有效。  后記  誠如樂恩公眾號所言:在過去這些年間,微商經過了漫長野蠻生長的時期,成就了無數草根和普通人,但是在很長的時間里,在微商行業成長壯大的過程中,伴隨著明顯的副作用。至于如何實現“微商企業化,企業平臺化”,對于樂恩和其他微商品牌來說,仍然是任重而道遠。  隨著時間的推移,優秀的企業終會在去偽存真的浪潮起伏中留下自己篤定的足跡,而不成熟的品牌則終將在市場風口的遷變下,在黃沙煙漫的風起時漸漸被時代拋棄。    至于以“快樂做事,感恩做人”為宗旨、以“打造第一體系微商,鑄就時代精英”為愿景、以“關愛女性健康,推動萬眾創業”為使命的樂恩集團在今后會如何發展?對此,微商電商內參將繼續保持關注。

關鍵字標籤:爆纖錠成份

提供香港旅遊及澳門旅遊等地區的有名景點、美食、購物等資訊,並有香港自由行與澳門自由行優惠專區,輕鬆享受精彩香港、澳門自由行。
克羅埃西亞北海道旅遊巴里島自由行歐洲旅遊帛琉